根据《 关于印发《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职院党发〔2022〕28号),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学校内设机构共性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宣传、保密、工青妇等工作。
(二)负责本单位科研、档案、安全与综合治理、信访、信息化、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本单位人员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
(四)负责指定区域的招生宣传工作。
(五)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本职工作
(一)承担学校国资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在校国资委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和政策,落实校国资委会议决议与日常监督管理职能。
(二)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的管理实施细则;检查、监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对全校国有资产实施宏观控制、统一管理。
(三)通过资产清查等形式落实国有资产监管责任,督促和参与归口管理部门开展归口管理范围内资产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登记、产权界定等工作。
(四)指导督促归口管理部门调剂闲置资产,做好资产调配,推动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办理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的申报和审批,对各类资产处置过程实施监督。
(五)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平台,做好数据采集、登记、上传及数据库维护;建立全校性的实物资产台账并做好相关数据上报,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
(六)在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国家采购与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有关采购与招投标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
(七)建设学校采购平台,落实采购监管职责。指导项目承办单位制定采购需求,落实采购预算,做好采购申报等工作;开展采购文件编制、论证,做好采购过程管理,落实采购文件归档;开展采购代理机构的遴选和监管。
(八)履行房屋、土地宏观管理职责,做好土地、房屋、建筑物及配套附属设施的实物台账及使用台账登记。参与统筹学校房产功能划分,督促和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公用房权证办理及档案管理,协助归口管理部门落实公用房产调配。
(九)负责对学校有关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专项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