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职责
学校设立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作为校国资委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贯彻落实校国资委会议决议与日常监督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校国资委的要求,检查、监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对全校国有资产实施宏观控制、统一管理。
(二)负责拟订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制订相应的管理实施细则。
(三)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宏观协调与管理,做好学校资产管理平台数据的采集登记、维护、上传等工作。
(四)负责督促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学校资产清查、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登记、产权界定等工作,协调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具体事宜。
(五)负责办理授权范围内学校国有资产处置(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报审批手续,对各类资产处置过程实施监督,并会同归口管理单位调剂闲置资产,推动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
(六)负责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界定与管理,指导有关部门对学校拟开办的经营项目和对外投资项目进行论证,根据校国资委的授权,办理资产投入相关申报手续,并依法对投入经营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
(七)按校国资委的要求,对学校出资企业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改制与重组、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及权益变动过程实施监督。
(八)负责学校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申报、国有资本收益汇总申报及上缴督办工作。
(九)负责编制学校国有资产统计报表、资产信息统计报告、资产信息管理及信息化建设。
(十)负责校国资委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并汇报贯彻落实情况。
(十一)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其他工作。